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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我再也不要來這個國家了!”

在過了曼谷機場海關之後,我終於隱忍不住的說出了這句話。
來往泰國已有多次經驗,每次都是到機場辦落地簽。雖然有時得在簽證處等候許久,但這還是比特地跑一趟泰國領事館省事。只不過這一次,落地簽的規則多了一條:『申請者必須出示等值1萬泰銖的現金(約1萬台幣)。』馬汀是塑膠貨幣的支持者,多次旅遊都是ATM跨國提款或使用信用卡支付,一看到這條規則,心想”不會來真的吧?”果然在遞件後,海關人員問:

”一萬元泰銖現鈔。”

將錢包的所有零碎倒了出來也只有四千泰銖。

“這樣不夠!”
“請問一下那裡有ATM可以提款?”
“很抱歉,ATM只有在通過海關之後才有”

哇,有沒有搞錯啊(這句OS要用周星星的表情說,身體往後斜退30度)!沒有提款機要怎麼生出錢來。

“先生,你或許可以找你所搭乘的航空公司幫忙。”

這建議實在是太暗然、太銷魂了,Kuso的程度超越所有周老大所拍過的電影。試想一下以下的航空公司櫃台對話:

“先生您好,請問要Check-in嗎?”
“不,我要借錢。”

最後馬汀是到外幣兌換處用信用卡預支現金才湊到錢,只是不知道最後要額外支持的手續費和利息會有多少。這一趟下來,馬汀花了快二小時才通關,但其實最讓馬汀不爽的是簽證處所張貼的一段警示,基本的內容是說簽證費是1000泰銖,請不要超額支付,超額支付是犯法的行為,違法者將會被懲處。為什麼馬汀對這段話不爽呢?

1.沒有人會主動多付錢,會多付一定是海關人員強行索賂,錯的是海關,怎麼罰的是受害的旅客。
2.這段話只有用中文標示,沒有其他國語言,所以是針對華人所寫,歧視意味濃厚。

就這樣馬汀帶著嗚嗚~~的可怖咒怨進入了泰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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