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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續之前的討論,我們來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今年的消費品單價降低(相較於往年和未來的預期)。降價可以從兩方面來看,一是廠商主動調低價格、給出折扣,二是消費者事後每筆消費有一定比例可以拿回回扣,排除廠商(因為這跟第一點是一樣的)這回扣的來源就是政府了。

先來看第一項:有什麼辦法讓廠商有動機降價。直覺的想法是要降低商品的單位成本,假設製造一台電腦的成本是1萬元,廠商賣2萬,利潤是1萬。如果每台電腦的成本補助一仟元,那電腦單價就「有可能」降低。這裡,我要強調「有可能」,原因主要有二,(1)廠商訂價牽扯到市場供需,(2)一般公司的成本結構複雜,政府如何執行單位成本補貼是有困難度存在。馬汀認為另一個比較可行的方法,就是做營業額補貼。什麼叫營業額?以前例來說營業額是未扣除成本的電腦總銷金額。如果政府現在說每1萬塊營業額會補貼1仟元,在訂價不變下(還是2萬),每台的利潤多增加了2000。然而,營業額補貼是否可以誘使廠商主動降低單價,答案是肯定的,因為在營業額補貼下,商家有誘因衝營業額,而衝營業額需要降價來刺激民眾消費,此外營業額補貼的另一項好處是他的執行認定成本較低。馬汀還看過其他人想的辦法,如針對家戶消費額做來年所得稅補貼,今天消費越多,來年的補貼就越高,這是第二種面向。不過,這也是有執行上的認定困難,因為一戶的年總消費並不容易查核。我相信還有其他不錯的方法,很樂意聽聽大家的意見。

其實我相信政府官員也沒那麼笨,那為什麼要選擇「消費券」?下集的藍色豬豬網就來跟各位沙盤推演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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